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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在中小学素质教育中扎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1年 03月 30日 浏览: 打印
  书法的教学不同于单一的写字,是因为书法教育实践脱离不了理论上的指导与认识。教学形式能否多样化、生动化,取决于对素质教育功能的认识与重视程度,取决于教师的理论修养与文化修养的总体水平 ……
   武汉科技学院 何永胜
  从 20 世纪 90 年代教育部实施中小学书法教育以来,伴随着社会书法热升温,中国的书法教育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书法的学科化和书法教育的专业化,无论从层次上,还是从体系上,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这门古老艺术在新的文化与经济背景下的重新绽放。曾被誉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的核心、有着最为广泛的群众基础的书法艺术,在当前繁荣的书法热的背后,尚存在着令人堪忧的现象。
  现代教育的社会功利化对传统文化的消解使得传统文化沦为了边缘文化。而在大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下,由于各学校对书法教育认识上的不足和片面追求升学率,中小学的书法教育形势严峻,不容乐观,突出表现为课时分配不足、师资力量的匮乏、教学形式的单调及教学内容的模糊。
  学生对知识把握的不同程度决定了其教育形式上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广泛地定义为识字与写字教育,还不能涵盖书法教育的众多内容,也不能上升到素质教育应有的高度,实质上是将其限定在小学低年级的培养上。近来,国家教委要求在高校开设书法必修课与选修课。这是一项关注传统文化艺术发展,丰富校园文化,培养大学生素质的重大举措。因此,中小学书法课的开设应在识字、写字中更多地贯穿书法教育的思想,课程的设置不能仅仅分羹于语文的教学,而应单独开设,在写字实践中融入素质教育的思想,充实而实在的教育远比空洞的说教更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针对书法教育在中小学素质教育中的独特性与重要性,鉴于当前书法教育的形势,要将书法教育深入地贯彻下去,笔者认为应从课时分配、师资力量和教学形式上来进行思考和完善。
  课时分配的合理与充足是书法课能够持续、有效开展的基本保证。俗话说 字无百日功 ,没有一定量的实践上的积累,书法教学就会流于形式。国家教委规定小学应保证每周一节的书法课,而现实的情形是让人担忧的。由于盲目减负、师资的缺乏、义务教育责任的松懈、片面追求升学率以及领导的重视不够等原因,书法课被压缩、挪用乃至停开的现象极为普遍,真正能开设书法课的学校还是少数。据统计,日、韩两国有将近五分之四的学生都受过不同程度的书法教育,而在我国,曾经群星摇落、辉煌灿烂、与中华文明发展同步的传统国粹,在同样的时代背景下,其境遇却有如此巨大的反差,难道不值得反思吗?
  因此,笔者建议将书法课调整为每周两节,并将两节课分成四个半节,这样既能考虑到学生在技法训练与记忆思维上的连续性,又能保持学生书写的新鲜感。同时,其他课程的老师应当也具备一定的书法知识,因为作为素质教育的书法教育不仅仅是书法教师的责任,同样也是所有教育者的责任。工整清晰、美观大方的板书,既是教师教学的第一基本功,又是学生耳濡目染、师法效仿的对象。除此之外,各科老师对学生作业在书写上也应有一定的美观要求。
  中学的书法教育,似乎还是一个盲点。功利的应试教育早已将书法课排斥在自留地之外,除了极少的一部分人把它作为应付书法专业考试的突击之外,学生恐怕很难体会到书法独有的那份墨香与静谧了。中学阶段是学生学习能力、理解能力、识记能力的黄金时期,也是培养学生各方面素质与能力的重要时期,书法素质教育功能的彰显因而更具有现实意义和重要价值。在此,笔者强烈呼吁,迫切需要将书法教育纳入到中学教育之中,提升中学教育的丰富性、多样性和民族性,而不能因应试教育再贻误下一代人了 !
  其次,在师资上笔者认为教学必须由专业书法老师来承担。学生的写字课一定要上升到书法教育的高度,唯其如此,才能体现素质教育的相应特点。也正是如此,只有专业专职的书法教师才能胜任。
  事实上,担任书法教师的要么是美术老师,要么是语文老师,要么是外聘的业余书法爱好者 …… 笔者并无攻击或小视各位老师的意思,只是专职书法教师在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精力等因素的综合衡定方面,更符合书法教育的特点。
  在教学能力方面,专业书法教师受过一定书法理论与实践的训练,对书法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与认识,在教学中才能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性格与爱好进行多项的、选择性的教学,正确引导和激发学生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有效地避免风格单一、千人一面的现象。书法的教学需要宽博的审美认识与循循善诱的教学方式,不会因为自己的审美偏见与喜好而排斥或否定其他,更不会因为个人的风格取舍而让学生因因相袭。古人说: 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 风格的形成与书家相关的知识结构、人生经历、审美态度以至于性情喜好、情感表现等密切相关,我们不能违背艺术发展的规律而强行进行风格乃至技法上的包办。君不见,康乾之际, 香光告退,子昂继之 ;君不见,当今之时,颜柳盖地,赵欧满纸;君不见,师浅子陋,讹讹相传何时了 ! 前车之鉴,后视无睹,貌似盛事,实则悲哀。咎其由,师资之不逮也。或许要问,专业书法教师就能避免这样的情形发生吗?我想这正是我要提出并讨论的问题。
  专业书法教师来自各高等院校的书法专业,受过严格的实践与理论训练,尽管他们还不是书法家,也尽管他们还需要不同程度的实践教学经验的积累,但这不是问题的核心,难道教数学就一定要是数学家,教语文就一定要是作家,教美术就一定要是美术家吗?问题的关键在于书法专业的培养方向与课程的设置,大学本科书法专业所培养的应该是中小学、高职或高校的书法教育人才,而不是一个书法家,也不可能速成为书法家。这是书法发展链中最为关键的一环,是必须要纳入高校书法教育整体认识中的现实问题。尽管如此,有的高校虽目标明确,但认识高度不够,措施不足。笔者认为,不仅要在专业培养中开设教育学、心理学乃至书法教育学等,更要关注对中小学书法教学法的培养。将中小学书法教学法与专业实习 —— 中小学的书法教学相结合。(尽管还没有与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学法相关的教材,但至少还不是一片空白,组织人员编写是迫切而必要的)学院也应积极获取反馈信息,不断总结经验,努力调整专业结构与专业方向,培养与书法实际发展相适应的书法教育人才。
  书法的教学不同于单一的写字,是因为书法教育实践脱离不了理论上的指导与认识。教学形式能否多样化、生动化,取决于对素质教育功能的认识与重视程度,取决于教师的理论修养与文化修养的总体水平。总之,如何将高校书法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师资需求相结合,是关系着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成败和整体书法艺术发展的重要课题。
  邱红峰先生曾在《从当前中小学写字教育看高师书法教学的发展》(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01 年第 3 P27-29 )一文中谈到对高师学生的培养,并针对中小学写字教育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但我个人认为,这对高师学生自身素质的培养是必需的。 三笔字 是师范类学生走向讲台从事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是为人师表、影响和感染学生的第一面孔,同样是书法素质教育的广泛开展不可缺少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师范生毕竟受学业、专业与培养体制的限制,其认识是有限的,还不能上升到书法认识与书法教学应有的高度,且受教学活动的时间与精力上的限制,是无法从事,也不能成为从事书法教学与其他学科教学的多面手。
  正如其他的学科发展一样,书法学科的成立标志着学科体系框架的建立,各个方面都需要不断成熟和完善。尤其在书法教育方向上,要形成统一的认识,形成学员 产销 的有效结合,这样学科的发展与研究才有了实际的意义,才有了生生不息的强大生命力。
  在中小学书法教学的形式上,还存在着许多值得探讨、借鉴与挖掘的地方。
  书法教育的结果是实践与认识水平的提高,实践是首要任务。实践教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心理与生理特点,抓住其兴趣点与热度,防止心手上的疲劳与厌倦。每次课的时间不要太长,尽量做到因材施教,平衡发展。建议采取小组课的形式,将点评与示范相结合,整体讲解与单一辅导相结合,教师点评与学生互评相结合,学生的临写与创作相结合,学与用相结合。结合学生心理特点,要多引导、多鼓励,将激励与奖励方式相结合。唐代孙过庭曾说: 至于学成规矩,老不如少。思通楷则,少不如老。 不同阶段的学生,其摹写能力、理解与感受能力各不一样,要求也不尽相同。但决不能因其幼小,就忽略技法原理上的讲解与诱导,也不能因为高年级,就忽略对基本技法的锤炼,两者必须并进,方能事半功倍,收到好的教学效果。
  营造良好的书法学习气氛,开展丰富多样的比赛与游戏活动,既可以让学生在比较中获得认识,在交流中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又能丰富课堂、课外生活。将书法比赛 ( 或游戏 ) 与美术、手工、音乐、语文、诗词等比赛相结合,形式与手段做到灵活多样,丰富多彩。
  书法教育以提高学生素质为基本出发点,要求在教学中贯穿对学生德、智、美及动手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之中,适当穿插古人勤学、审美与人格等传奇故事,借助图片展示及多媒体等教学形式,来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加深对书法、人生的体验与感悟,树立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与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