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English

北京市三好生标准调整,体育须优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年 06月 02日 浏览: 打印

新评选办法今年9月起实施 学习成绩要求放宽 公示期延长一天 借读生也可参评
三好生标准调整体育须优秀

本报讯(记者仲玉维)昨日,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修订办法由市教委正式对外公布。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放宽了对学习成绩的要求,而对学生体质的要求则有所提高。
据了解,由于“小升初”推优中,“三好生”、学生干部是学校看重的硬件条件,所以“三好生”、“优秀干部”等标准的变化备受家长们的关注。
昨天,市教委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北京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新办法更看重学生的体育课成绩,要求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旧办法仅要求“体育课成绩优良。”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对“市三好”的条件提到要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品德行为表现除了要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好评外,特别强调的是要获得社区的好评。
在学习成绩方面,新办法要求有所宽松,“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而以往在学习成绩方面的要求较严,语、数、外三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其他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良。
根据新办法,在本市借读并连续三年被评选为区县级“三好学生”的外地学生,也有资格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新办法规定,三好生推荐人选要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3天,比旧办法延长一天。
据悉,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市三好”每学年在毕业年级中,分别按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4%和3%的比例评选;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当年高中阶段毕业生总数1%比例评选。
新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8年前的旧办法将彻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