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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进入攻坚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4年 12月 31日 浏览: 打印

  ●两个突破口:加快推进教师交流,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严格把住教师和校长的“入口关”,解决进口不严的问题。

  ●四个工作重点:

  继续推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度;探索建立科学的教师交流制度;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 (记者 续梅)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力争在教师、校长公开招聘和教师交流两个方面实现制度创新,将是2005年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正处于重要发展时期,这对教师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务也更加紧迫。随着农村教育工作的不断推进,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为了交流经验,巩固成果,推进改革,做好明年的工作,教育部召开了此次会议。教育部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李卫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卫红谈到,自去年11月全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后,各地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效:如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已经初步形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教职工竞争上岗与分流工作不断推进;理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管理体制的工作取得新进展等。

  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教师职业门槛还比较低等,尤其是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面临的矛盾更为突出。对此,李卫红指出,这些问题是改革和发展前进中的问题,要在不断推进改革中加以解决和完善。

  对明年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李卫红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结合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素质提出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她介绍说,下一步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思路是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从各地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进展看,大体上分三种类型,一是定编、定岗、定员等工作都基本到位,这类地区要继续积极探索,逐步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中小学人事制度;二是编制核定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正在抓紧完成定岗定员的工作,这类地区要重点做好教职工竞争上岗、城乡教师交流、富余人员分流等工作;三是正在进行编制核定工作,这类地区要加快进度,尽快将教职工编制核定到县、到校。

  她指出,当前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加快推进教师交流,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二是严格把住教师和校长的“入口关”,解决进口不严的问题。2005年,要力争在教师、校长公开招聘和教师交流两个方面实现制度创新,重点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已经核编到县的地方,要结合实际情况将编制分配到学校,要充分考虑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要有利于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学校吸引和稳定教师。其余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到县。

  二是实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度。今后,到中小学应聘任教的人员首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并经业务考试及面试考核后,择优聘任。在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凡是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者经严格测评存在心理问题的,一律不得录用。要通过选拔任用方式的改革,提高校长队伍的总体素质,同时也要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机制,把住校长队伍的“入口关”。

  三是探索建立科学的教师交流制度。要按照因地制宜、市县统筹、政策引导、城乡互动的原则,把推进交流与核编定员相结合,推进教师队伍由城镇向农村、由发达地区向贫困地区、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强校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

  四是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农村教师工作是教育部2005年工作的一个重点。我国县及县以下地区中小学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0%;乡镇以下地区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2%。要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办法,吸引一批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以合格教师取代农村学校大量使用的代课人员。对没有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坚决辞退,对部分学历合格、素质较高的代课人员,也可参加该岗位的竞争上岗,或者由地方政府参照“资格准入、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办法,定向招聘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任教。也可以通过对新任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制度,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制订适当的优惠政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鼓励、引导和吸引高等学校应届优秀毕业生,经培训取得教师资格后到农村学校任教。

  座谈会上,黑龙江省、湖南省、湖北省、山东省潍坊市、江西省永修县、重庆市梁平县、吉林省伊通县、四川省井研县等地代表作了经验介绍。

  《中国教育报》2004年12月28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