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广使用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和做好发放中小学学生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
为加速北京教育信息化进程,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依据《关于印发建立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学籍IC卡管理系统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基[2000]62号)的要求,在部分区县和学校试点的基础上,我委决定从2004年秋季开始,在全市推广使用统一的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为“CMIS”),并逐步发放中小学学生IC卡(以下简称为“学生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广使用CMIS和学生卡的意义
CMIS是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法规和管理规范,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开发的一套管理软件,通过公共接口实现学校和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信息流通、交换,从而构建起全市统一、规范的中小学管理信息网络体系。
学生卡是北京市政府推广市民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学生身份的信息化证明,也将应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及服务、管理等诸多层面。
近年来,我市在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了CMIS 系统和学生卡应用试点,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其功能已基本符合教育教学及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要求,并初步适应我市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办法的需求。我市将以中小学学籍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推进CMIS和学生卡的应用。
推广使用CMIS和学生卡,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的重要内容;是探索适应信息时代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实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办公自动化的重要基础工程。
二、工作要求
CMIS和学生卡的推广应用工作在市教委统一指导下,由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规划、组织和实施。
各区县教委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目前的工作小组可由中小教科、信息中心、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协助、配合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做好CMIS的推广应用和学生卡的发放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中小学CMIS的安装、培训、使用和维护,确保各中小学利用该系统实现学生学籍管理现代化,并将学生卡发放到位。各区县教委应指定部门成立CMIS及学生卡管理中心,其职责见附件。各区县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联系电话请于2004年8月20日前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
各学校校长为CMIS和学生卡工作的责任人,要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CMIS和学生卡的各项管理工作,做好安装、培训、使用、维护、发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也可组织学生)录入基础信息,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并派专人校验,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组织对使用CMIS人员(含有关校领导、学籍管理员、班主任、各科任课教师、校医等)的培训,指导和支持其使用CMIS,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向学生及其家长介绍CMIS和学生卡的功能、特点、优越性,以便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培训及系统安装
2004年9月底前,由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组织完成CMIS安装和各区县骨干人员(含行政管理干部、技术人员、以及试点校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10月底前由各区县完成辖区内各中小学相关人员的培训,并保证每所中小学校CMIS安装到位。
第二阶段:信息录入和使用
11月底前各中小学要完成本校学生基础信息的录入及上报工作,开展学籍管理等相关应用。
12月中旬以前,各区县要将各中小学上报的信息进行抽查、核对,并上报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
2005年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要使用CMIS进行电子报名;利用CMIS进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排号和记录、普通高中毕(结)业生参加高等院校招生电子报名的试点工作。
第三阶段:发卡、用卡
2005年起,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将根据各区县、各学校的实际情况,逐步发放学生卡。到2006年底,全市中小学生将统一使用学生卡,并作为学生身份证件。
学校可根据实际,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CMIS和学生卡各种应用,充分发挥其功能。
四、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各中小学是CMIS的主要使用部门,也是基础数据的录入、维护部门,更是数据质量的保证部门。学校要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按时上报有关信息。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业务部门也是CMIS的重要使用单位,要充分利用CMIS做好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工作。区县信息中心负责中小学有关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并解决各中小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如发现的普遍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报告。
市教育行政部门与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按照工作的职责使用CMIS。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负责CIMS功能的继续开发、推广工作,并解决区县反映的普遍或重大问题。
推广使用CMIS和学生卡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请及时报我委。
市教委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王雪青
联系电话:66074807
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
联系人:张质淳 周航
联系电话:66521566—313或314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二○○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