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English

北京市中小学校晨、午检工作要求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年 08月 21日 浏览: 打印

北京市中小学校晨、午检工作要求

一、每天早自习或第一节课、下午第一节课前各班班主任应对学生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进行晨、午检。

二、晨、午检内容包括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教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做好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皮肤黄疸等重点症状的检测;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

三、教师进行晨、午检后结合学生家长填报的《北京市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日报表》,填写《中小学校晨、午检情况登记表》,并按照校医的要求及时上报校医。校医根据辖区卫生、教育部门的要求将晨、午检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上报。

四、对于晨、午检中发现的可疑病症,教师要及时带学生到学校医务室或隔离室,由校医和保健教师作进一步检查处理。对于发热375度以上或可疑患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同时报120急救车一同带孩子到医院进行诊治,家长要了解医院诊断结果。

五、对于已确诊传染病的学生,校医要按传染病管理制度要求立即进行上报;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