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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7年海淀区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年 09月 29日 浏览: 打印

关于举行2017年海淀区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依据《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二十届学生艺术节暨2017年海淀区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决定在2017年举办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请各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根据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校内展演、报名及区级展演事宜。方案如下:

一、主题与指导思想

(一)活动主题:阳光下成长 快乐中绽放

(二)指导思想:

1.立足普及、重在参与。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展现海淀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敢于创新的精神风貌。

2.重在育人、展示成果。坚持先进文化导向,通过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示海淀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3.倡导出新、鼓励创作。注重开发海淀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艺术创造力,鼓励海淀师生创作具有特色的节目和艺术作品。

二、参加对象

海淀区各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活动要求

1、各校艺术教育主管领导和相关教师请认真做好艺术节各项展演的动员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利用家长信、学校公示栏、校广播电台、班会等宣传渠道将活动内容和要求通知到全体符合参演资格的学生。

2、各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初级评选,评选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向全体学生进行公示入选区级展演名单。

3、艺术节所有展演项目均为公益性活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学生费用。

四、展演活动项目

本届展演设:独奏、独唱、独舞、朗诵、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绘画、工艺制作、摄影、戏曲、曲艺12个个人项目。

五、奖项设立

学生按年级分组评奖,每项每组总人数的10%、20%、30%颁发一、二、三等奖。

六、报名方法

1、微信自行报名:请各学校将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码“zxxsysj”公布给报名学生或家长进行关注,也可扫描二维码(二维码图标见后),按照操作流程自行报名。学校活动负责人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登陆“海淀区中小学科技艺术竞赛管理平台”,对本校合格学生统一审核并提交到艺术节办公室。

2、网络统一报名:无微信学生由学校活动负责人进行统一报名。登录www.hdac.cn网站,点击“竞赛报名”,进入海淀区中小学科技艺术竞赛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学校用户名禁止透露给家长)。

3、每名学生限报一个项目,不接收外区学籍学生报名。

4、报名上届展演而无故不参加的学生,系统将自动屏蔽不能报名参加本次展演活动。

七、报名时间

2017年9月30日至10月13日

八、打印展演、展示证

1、各学校于2017年10月23日-25日登陆海淀区科技艺术竞赛管理平台集中下载、打印展演、展示证。

2、展演选手也可自行登陆竞赛管理平台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展演证、展示。

3、展演、展示证打印一式两份A4纸,学生展演、展示时携带。

九、展演时间

详见展演、展示证具体要求。

十、成绩查询

查询成绩时间关注当日展演公示的成绩查询日期及方式。

十一、组织机构

本次展演由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群文部。各单项展演由海淀区各青少年活动中心承办。

十二、其它

本次艺术节后,区艺中小学生术节办公室将对各校展演率进行综合统计并公示。

微信报名二维码:

附件:2017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细则


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

                                                                                    2017年928日

附件:

2017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

个人项目展演活动细则

独唱项目展演

  • 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只设独唱项目;3-4年级只设立自选曲目展演,5年级(含5年级)以上学生增设视唱部分。

(1)自选曲目:满分10分,每位展演选手演唱一首曲目,唱法不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但不影响成绩。

(2)视唱部分:满分1分,演员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唱曲目(五线谱,首调、固定调演唱均可,小学5—6年级无升降号,初中组和高中组均为一个升降号)。

2、伴奏形式:限使用CD音乐格式光盘(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请提前试听,一张盘只刻展演曲目。

二、展演组别设置:(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小学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实际年级

三、联系方式:

羊坊店活动中心  曹老师  赵老师  68159722

(工作日时间:周二至周六)


独奏项目展演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 自选曲目: 每位展演学生准备一首完整曲目,专家可从中节选,时长不超过5分钟。

(2) 视奏部分: 演员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2、展演小学3-4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5—6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10分,视奏曲目最高为1分。

3、独奏展演项目内容包括:

西洋乐器:

铜管: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小号、大号;

木管:长笛、萨克斯、单簧管(黑管)、双簧管(欧巴)、大管(巴松);

弦乐: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贝司);

打击乐:架子鼓、马林巴、小军鼓;

键盘乐及竖琴: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双排键不能参加展演)、竖琴。

民族乐器:

弹拨乐:古筝、古琴、琵琶、阮、柳琴、三弦、箜篌

吹打乐:竹笛、唢呐、笙、管、葫芦丝、巴乌、扬琴、民族打击乐;

弓弦乐:二胡、高胡、中胡、京胡、板胡等。

其他类:中国传统的、少见的民族乐器。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实际年级

注:

1.其中3-4年级西乐管乐(铜管、木管)、民乐吹管乐不参加展演。

2.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展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加,并入同类别乐器评奖。

三、联系方式

西洋乐:甘家口青少年活动中心  谭老师  68353351

(工作日时间:周三至周日)

民族乐:东升青少年活动中心    黄老师  58092066/2069

(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日)


独舞项目展演

  • 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每人限报一支舞蹈,提倡选择符合学生生活、充满少年儿童情趣题材的舞蹈作品,展演满分为10分。

2.体育舞蹈(包括健美操、艺术体操)禁止报名,如现场经评委确认为此类舞蹈无演出成绩。

3.展演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

4.舞蹈伴奏形式可使用CD音乐格式、mp3格式(不得使用VCD/DVD等)。请提前试听,并准备备份。

5.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二、展演组别:(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小学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三、联系方式:

青龙桥活动中心  苗老师   62899040转8005、8006

(工作日时间:周二至周六)


朗诵项目展演

一、展演规则:

1、要求展演学生结合本届艺术节主题选择一篇符合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的诗歌或散文。

2、展演限时3分钟以内,不准配乐。

二、展演组别设置(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实际年级组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三、联系方式:

清河青少年活动中心:

朱老师  62958828转2016、2009

(工作日时间:周三至周日)

戏曲项目展演

一、展演规则:

1、 剧种形式不限,曲目自选。

2、 展演限时5分钟以内,满分为10分,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

3、 展演可现场伴奏(不超过五人),光盘伴奏(CD格式),一张光盘只刻一首曲目。

4、 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5、 演员随行化妆老师、指导老师及家长均不可进入展演现场。

二、展演组别设置(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3—4年级组    5-6年级组

初中组:初中1-3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三、联系方式;

海淀活动中心: 韩老师  62613203  62617203

(工作日时间:周三至周日)

曲艺项目展演

  • 展演规则

  1. 展演内容适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

  2. 展演不超过2人,时长不超过7分钟,超时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满分为10分。

  3. 展演包括相声、快板、评书等形式。

  4. 如有伴奏限使用CD音乐格式光盘,一张光盘只刻一首曲目。

  5. 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6. 相声限两人参加,其他展演形式限一人参加。

  • 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3-4年级组    5-6年级组

中学组:初中年级和高中年级

  • 联系方式:

海淀活动中心 韩老师  62613203  62617203

(工作日时间:周三至周日)

美术类展示

美术类展示包括:绘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工艺制作、篆刻、摄影

一、展示规则:

绘画:

1、 活动形式采用现场出题、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

2、 活动现场统一发放规格为四开的素描纸,特殊用纸请自备,自备纸需大于等于四开。

3、 展示场地只提供桌椅,学生自备展示所用画笔画具等。

4、 展示分组:

小学组:小学3-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1-3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软笔书法:

1、 展示用纸:纸张现场配发,规格1x4条幅2x2斗方 2x4整开。

2、 书写要求:任何字体均可,书写字数八字以上,现场命题

3、 展示形式采用现场的方式,限时1小时。

4、 展示分组:

小学组:小学3-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1-3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硬笔书法:

1、按小学、中学规定不同书写内容,现场配发展示用纸及书写内容,统一格式,采用现场展示方式,限时1小时。

2、书写用笔自备,小学3年级可用铅笔,4年级以上一律使用签字笔或钢笔。

3、展示分组:

小学组:小学3-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1-3年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篆刻:

1、作品朱、白文不限,规格3×3厘米左右,现场规定篆刻内容,字数限制四字以内,限时2小时,各种用具、材料自备。

2、统一配发16开提取篆刻作品用纸,拓印后注明译文。

3、展示分组:

小学组:小学3-4年级为一组   小学5-6年级为一组

中学组:初中和高中为一组

工艺制作:

1、制作内容、表现形式不限,各种制作材料自备,市场上购买的半成品组装作品不得展示。

2、采用现场制作方式进行,作品规格不超过40cm×40cm×40cm,限时2小时。

3、展示分组:

小学组:小学3-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和高中为一组

摄影:

  1. 主办单位规定活动时间、场地并公布在活动展示证上。

  2. 活动采取现场命题、取景、拍照的方式进行。每位参与者从现场拍照的作品中选出2张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交。

  3. 摄影器材:(不含手机、平板电脑)及存储卡由学生自备(相机内的存储卡应为空白)。现场拷贝未经处理的原始电子版照片2张,其余删除,超过2张视为作废。

  4. 展示分组

小学组:小学3-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初中组:初中1-3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各年级统一设高中组

联系方式:

绘画:四季青活动中心  马老师 82556442

(工作日时间:周三至周日)

摄影:万寿路活动中心  朱老师 88625427

(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

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工艺、篆刻:海淀学区劳技中心 龙老师:82356595

(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


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