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节俭养德节约行动的通知
京教办函〔2014〕34号
各区县教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总体方案,做好教育系统节俭养德宣传教育,市教委决定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节粮、节水、节电、节约钱物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立德树人、节约国家资源能源的要求,从培养具有节约理念的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角度,深刻理解在校园开展节俭养德行动的深刻意义。
二、要加强统筹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俭以养德,从小做起”节约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明确各部门在开展节约教育中的职责,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
三、要将开展节约教育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组织中小学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并注重运用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增强中小学生为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社会责任感。
四、要对工作进展和效果进行定期督导检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