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展示活动细则
一、独唱项目展演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只设独唱项目;3、4年级只设立自选曲目展演,5年级(含5年级)以上学生增设视唱部分。
(1)自选曲目:满分10分,每位展演选手演唱一首曲目,唱法不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但不影响成绩。
(2)视唱部分:满分1分,演员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唱曲目(五线谱,首调、固定调演唱均可,小学5、6年级无升降号,初中组和高中组均为一个升降号)。
2.伴奏形式:限使用CD光盘播放(只限mp3格式),不能使用U盘。请提前试听,一张光盘只刻录演唱曲目一首。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 3至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 初中1至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 高中1至3年级实际年级
(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年级组展演)
(三)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82567306-831 孙老师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30
二、独奏项目展演
西洋管弦乐: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自选曲目:每位展演学生准备一首完整曲目,专家可从中节选,时长不超过5分钟。
(2)视奏部分:演员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2.展演小学3、4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5、6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10分,视奏曲目最高为1分。
3.西洋管弦乐器独奏展演项目内容包括:
a.铜管: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小号、大号
b.木管:长笛、萨克斯、单簧管(黑管)、双簧管(欧巴)、大管 (巴松)
c.弦乐: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贝司)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3至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至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至3年级实际年级
注:
1.其中3、4年级西乐管乐(铜管、木管)、民乐吹管乐不参加展演。
2.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展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加,并入同类别乐器评奖。
(三)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办公电话:68353351 谭老师
办公时间:周三至周日 9:00-11:30 13:30-16:00
民族器乐: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自选曲目:每位展演学生准备一首完整曲目,专家可从中节选,时长不超过5分钟。
(2)视奏部分:演员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3)展演小学3、4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5、6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10分,视奏曲目最高为1分。
(二)展演项目
1.弹拨乐:古筝、古琴、琵琶、阮、柳琴、三弦、箜篌等
2.吹打乐:竹笛、唢呐、笙、管、葫芦丝、巴乌、扬琴、排鼓、鼓
3.弓弦乐:二胡、高胡、中胡、京胡、板胡等拉弦乐器
4.其他类:中国传统的、少见的民族乐器(西洋乐器不可报名)
特别提示:唢呐可以使用笙伴奏,其他项目均无伴奏。
(三)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实际年级
特别提示:3、4年级组吹管乐不参加展演
注: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展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加,并入同类别乐器评奖。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青少年活动中心
办公电话:58092069/2066 黄老师
办公时间:周三至周日 9:00—11:30 13:30—16:00
西洋键盘乐、打击等乐器: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自选曲目:每位展演学生准备一首完整曲目,专家可从中节选,时长不超过4分钟。
(2)视奏部分:演员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2.展演小学4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5、6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10分,视奏曲目最高为1分。
(二)展演项目
钢琴、手风琴、竖琴、架子鼓、马林巴、小军鼓、
电子琴(双排键)
(三)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4—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实际年级
注: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展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加,并入同类别乐器评奖。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青少年活动中心(海淀区西小口路88号)
办公电话:62958828转2009、2019 何老师 朱老师
办公时间:周一、周三至周六 9:00—11:30 13:30—16:00
三、独舞项目展演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每人限报一支舞蹈,提倡选择符合学生生活、充满少年儿童情趣题材的舞蹈作品,展演满分为10分。
2.体育舞蹈(包括健美操、艺术体操、拉丁舞)禁止报名, 如现场经评委确认为此类舞蹈无演出成绩。
3.展演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
4.舞蹈伴奏形式可使用CD音乐格式、mp3格式(不得使用VCD/DVD等)。请提前试听,并准备备份。
5.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二)展演组别
小学组:小学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注: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三)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青少年活动中心
办公电话:62899040转8006 苗老师 闫老师 许老师
办公时间:周二至周六 9:00—11:30 13:30—16:00
四、朗诵项目展演
(一) 展演规则
1.结合本届艺术节主题“阳光下成长”,选择一篇符合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的诗歌或散文,鼓励原创。
2.展演限时3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满分为10分。
3.脱稿,不需配乐,服装无硬性要求。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注: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三)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办公电话:62405261 韩老师 孙老师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00
五、戏曲、曲艺项目展演
戏曲:
(一)展演规则
1.剧种形式不限,曲目自选。
2.展演限时5分钟以内,满分为10分,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
3.展演可现场伴奏(不超过五人),光盘伴奏(CD格式),一张光盘只刻一首曲目。
4.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5.演员随行化妆师、指导老师及家长均不可进入展演现场。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3至4年级组;5至6年级组
初中组:初中1至3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高中1至3年级为一组
注: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
(三) 联系方式
海淀区海淀青少年活动中心
办公电话:62613203 张老师
办公时间:周三至周日 9:00-11:30 13:30-16:00
曲艺:
(一)展演规则
1.展演内容适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
2.展演不超过2人,时长不超过7分钟,超时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满分为10分。
3.展演包括相声、快板、评书等形式。
4.如有伴奏限使用CD音乐格式光盘,一张光盘只刻一首曲目。
5.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6.相声、双簧限两人参加,其他展演形式限一人参加。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 3至4年级组;5至6年级组
中学组: 初中年级和高中年级
(三)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青少年活动中心
办公电话:62613203 张老师
办公时间:周三至周日 9:00-11:30 13:30-16:00
六、美术类展示
绘画:
(一)展示规则
1.报名人数:严格控制本校绘画项目的报名人数,最多不能超过本校艺术节报名总人数的12%。
2.展示分组:
小学组:小学3-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1-3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3.展示方式: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展示场地只提供桌椅和四开普通素描纸,学生自备展示所用画笔、画具、其他类型纸张等材料。具体的展示时间、地点、其他要求以展示证上的内容为准。
4.绘画主题:阳光下成长
5.作品类型:水彩笔、油画棒、彩铅、素描、国画等,画种不限。
6.作品规格:基本用纸的规格为四开素描纸,特殊用纸需等于或大于四开。
7.画面要求:作品必须为学生原创并独立完成,自带纸张上不能有底稿;画面上不能出现任何作者信息(如:学校、年级、姓名等);作品完成后,学生需用黑色签字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分别写出学校全称、年级、姓名、教育ID号。
(二)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青少年活动中心
办公电话:82556442 马老师 戴老师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00
软笔书法:
(一)展示规则
1.展示用纸:纸张现场配发,规格2×2斗方、2×4整开。
2.展示用的毛笔、墨水、墨盘、毛毡(大于50×60)请自备。
3.书写要求:任何字体均可,书写字数八字以上,现场命题。
4.展示形式采用现场的方式,限时1小时。
5.展示分组:
小学组:3至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1至3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1至3年级为一组
(二)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办公电话:88614850 刘老师(活动展示前,只解答区级层面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00
硬笔书法:
(一)展示规则
1.按小学、中学规定不同书写内容,现场配发展示用纸及书写内容,统一格式,采用现场展示方式,限时1小时。
2.书写用笔自备,一律使用黑色铅笔、签字笔、钢笔(小学组可以使用铅笔,中学组和高中组不可以使用铅笔)。
3.展示分组
小学组: 3至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 初中1至3年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 高中1至3年级为一组
(二)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办公电话:88614850 刘老师(活动展示前,只解答区级层面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00
篆刻:
(一)展示规则
1.作品朱、白文不限,规格3厘米×3厘米左右,现场规定篆刻内容,字数限制四字以内,限时2小时,各种用具、材料自备(篆刻材料只限于石头)。
2.统一配发16开提取篆刻作品用纸,拓印后注明译文。
3.展示分组
小学组: 3至4年级为一组
5至6年级为一组
中学组: 初中和高中各为一组
(二)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办公电话:88614850 刘老师(活动展示前,只解答区级层面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00
工艺制作:
(一)展示规则
1.自备材料,作品主题自定,制作内容、表现形式不限,市场上购买的半成品、组装作品不得参与展示。
2.采用现场制作方式进行,作品规格不超过40cm×40cm×40cm,限时2小时。
3.展示分组
小学组:小学3至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和高中为一组
(二)联系方式
海淀学区教育教学辅助中心
办公电话:82356595 杨老师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00
摄影:
(一)展示规则
1.活动采取现场命题、取景、拍照的方式进行,每位参与者从现场拍照的作品中选出2张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交。
2.摄影器材不含手机、平板电脑,拷贝作品的存储卡由学生自备(相机内的存储卡应为空白无其他照片)。现场拷贝未经处理的原始电子版照片2张,其余删除,超过2张视为作废。
3.展示分组
小学组:小学3至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初中组:初中1至3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各年级统一设高中组
(二)联系方式
海淀学区教育教学辅助中心
办公电话:82356595 杨老师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