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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眼中的北京奥运”北京国际青少年书法、绘画展活动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7年 05月 29日 浏览: 打印

我眼中的北京奥运
北京国际青少年书法、绘画展活动方案


值北京举办奥运会前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华世纪坛世界艺术馆、人民美术出版社将联合举办《我眼中的北京奥运》北京国际青少年书法、绘画摄影展活动。活动旨在加强国内外青少年的各种艺术交流活动,让世界进一步了解北京、了解北京奥运,了解北京青少年的精神风貌,提高北京市青少年书法、摄影及绘画创作水平,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宗旨,传播现代奥林匹克精神,展示民族文化,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精神与体魄和谐发展。
一、主题和内容
主题:我眼中的北京奥运
内容:围绕主题充分反映世界青少年心系奥运,关注奥运的情结,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二、参加对象和分组
()小学组年龄为612岁;
(
)中学组年龄为1317岁。
三、项目设置
()绘画:中国画(尺寸不超过69×69cm69×50cm)、水彩、招贴画、油画等(画种不限)(尺寸不超过55×55cm55×80cm)、卡通画(单幅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为16开)、电脑绘画:文件格式:(jpg bmp)大小:2mb3mb之间
(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40×69cm35×138cm,书法字体不限。
四、活动时间
(
)第一阶段为各国、各地区开展活动阶段(2007 2月-2007 4月)。
(
)第二阶段为组织活动阶段(20075 月至7 月)。
请于20076115(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将上报的艺术作品寄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
)第三阶段为活动展示阶段(200788)。
艺术作品获奖作品在世纪坛举办艺术作品展览。
五、报送作品的要求
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应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标签上注明所在国家(省、区、市)学校名称以及作者姓名和所在年级的报名表。
作品如需退还,请自付邮资,截止日期为:2007615
六、奖项设立
(
)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0%
(
)一等奖中选拔出金奖5名、银奖10名;
(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
)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奖颁发指导教师奖。
获得金奖、银奖的学生将有资格赴北京参加北京国际青少年书法、绘画展活动开幕式及交流活动。
七、经费
()金奖获得者及组织者免交通费、食宿费、旅游费;
(
)银奖获得者免食宿费、旅游费,交通费自理;
(
)二等奖获得者免食宿费、(旅游费及交通费自理)
八、其它
有关事宜请联系北京市教委金帆书画院。
金帆书画院地址: 东城区少年宫,东直门南大街10号。
联系人: 韩东生、徐晨明
电子信箱: bjjfshy@yahoo.com.cn
咨询电话: 64131280 89870750
网上咨询: www.bjmyw.com
九、特别声明
凡获奖及入选的作品教委有展览、出版发行的权利。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中华世纪坛世界艺术馆

人民美术出版社

20075




我眼中的北京奥运”北京国际青少年书法、绘画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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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书写工整以免有误 ;

2、网上报名发E-mail;报名表裁剪、复印报名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