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 “艺术之星”评选通知
关于2015-2016年度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
“艺术之星”评选通知
为全面落实海淀区学生艺术节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展示艺术教育成果,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将于近期开展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之星”评选暨优秀节目展演活动。
请我校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于5月23日(周一)早上,将材料及报名表交到学校C楼三层音乐教室一。
一、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校园,关爱同学,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良好。
二、名额分配:
各学校和各青少年活动中心每单位推荐1人;金帆团、银帆团承办校每承担一个团可多推荐1人;阳光艺术团承办单位每承担一个团可多推荐1人。
三、上报材料:
1
.填写附件中的表格,由学校工作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
.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集体项目展演获奖证书复印件。
3
.上交学生才艺展示录像光盘(DVD格式)一张,限时8分钟以内。
四、评选办法:
1
.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成立区中小学“艺术之星”评选委员会,对各校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整理、审核、评选。
2
.
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将择期组织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优秀节目展演。
五、上报时间:
各学校或家长于2016年5月23-24日将学生材料上
交至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316室(可由家长报送)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82567306转852
附件:
2015-2016
年度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之星”评选报名表。
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
2016
年5月17日
附件
:
2015-2016
年度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
“艺术之星”评选报名表
推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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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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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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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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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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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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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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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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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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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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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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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校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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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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