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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年 09月 29日 浏览: 打印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前后甲型H1N1流感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高校、托幼机构:

国庆长假降至,人群聚集性活动增加,人员流动频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为提前应对可能出现的新一波高峰期,现将国庆前后各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国庆前,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梳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前告知家长假期尽量减少带孩子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最好不要离京;如离京外出,返京后须居家观察7天,体温正常且无流感样症状后方可入校。
二、国庆期间,各校要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及外出登记,指派专人值班,更严格、高效地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三、国庆后开学当天,各校要严把入校关,指派专人对返京学生、因病缺勤学生进行追踪、记录,杜绝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人员入校,对流感样症状师生、确诊甲型H1N1流感或居家隔离的师生,要严格依据卫生部门复课要求办理复课手续。


四、开学后,各校要严格执行“一测两检一报”工作,尤其要加强体温监测工作,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及时掌握学校师生健康动态,做到“五勤”即脑勤、腿勤、嘴勤、耳勤、眼勤。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开展确诊、密接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提高师生卫生防病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六、为进一步规范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报送工作,特制定《海淀区教育系统确诊病例信息统计表》(附件),各学校出现确诊病例后,必须在2小时之内上报教委保健所和所属地医院保健科,并按要求及时填写相关信息。

七、科学合理地做好停课、复课工作,完善学校防控工作预案,对家长做好停课复课宣传、居家指导、学生健康信息追踪和每日居家学习安排。


联系人:杜杰

联系电话:88579805 88572690

邮箱:bjsjkk@sohu.com


附件:海淀区教育系统确诊病例信息统计表



海淀区教委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海淀区教育系统确诊病例信息统计表

序号

学校

姓名

性别

班级

发病时间

患病原因

确诊时间及医院

治疗地点

家庭住址

是否住宿

是否参加课外辅导班或有外出活动记录

复课时间

备注

居家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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