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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年 04月 12日 浏览: 打印

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切实加强美育工作,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决定在2010年举办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
       
本次活动以“2010年的感动为主题,旨在引导少年儿童感受伟大祖国的发展变化,描绘身边的美好生活,激发少年儿童热爱祖国和建设祖国的爱国情怀,培养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在活动中受到教育,享受快乐。      

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
三、 比赛主题: 2010 年的感动
四、参赛对象
      全国中小学生美术爱好者。按照年级分为三个大组: 1. 幼儿组、小学中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 2. 初中; 3. 高中。
五、比赛形式
      以绘画和书法作品比赛为主赛,以工艺设计作品(包括 民间美术 电脑美术 陶艺 制作等)和摄影作品比赛为附赛。
六、作品要求
1 .内容
      通过自己的观察和理解,以 2010 年的感动为主题表现少年儿童在 2010 年的生活与感悟,表现祖国的发展变化,描绘身边的美好生活。参赛作品必须是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以后的原创作品。
2
.规格
绘画作品不超过 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参赛作品须为原作。
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参赛作品须为原作。
工艺设计作品(包括民间美术、电脑美术、陶艺创作、纸工及其他类型的工艺设计作品)以照片或电子文件形式参赛,立体制作需选送同一作品不同角度的照片至少三幅参赛,同时需附送作品设计制作过程的简介,如有 图片 最佳。
摄影作品需送 5 吋以上扩印片或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3
.参赛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在媒体及宣传资料上使用,如网站,海报,出版物等),不另付稿酬。
七、评选原则
        在本次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
根据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和表现形式具有创意的作品。
八、奖励办法
       
分组设立绘画、书法、设计和摄影作品的一、二、三等奖;设评选委员会特别推荐奖若干;设指导教师一、二等奖;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向优秀组织者颁发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奖。
九、实验小学组织比赛程序
    1
2010 4 12 全校动员
     2.         4 13 30 日在美术任课教师处报名并交报名费 12 元:
一、四年级负责教师:徐文红
二、三年级负责教师:弋山
五、六年级负责教师:李威
3.学生需登录中国儿童网获取报名编号:www.zget.org
       4.       上交作品时间: 2010 5 10 日前交各年级负责教师
补充说明:
1 本次比赛将评选出校级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并对获奖作品进行复制、展览。
2 作品评奖时间: 2010 5 -6 月。本届比赛将在适当范围内通过现场作书画评出一等奖作品。现场作书画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3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不另发通知。
4、儿童网网址:www.zg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