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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师范大学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资料审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年 05月 18日 浏览: 打印
各位老师:
    您好!根据海淀教委关于适龄儿童“集体户口审核说明”(见附件)的要求,如果您的孩子是北京师范大学集体户口且户口迁入时间在2016年5月1日以前,请您尽快协助准备以下材料:
1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小学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表》2份(盖院
系公章)
2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2份(集体户口首页和个人页都需要盖红章)
3 )工作证或离退休证复印件2份(如果原件丢失请您补办或者到大学人事处开具工作证明)
4 )居住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以上这些材料麻烦您在5月24日以前交到小学教务处,小学将于当天统一上报海淀审核备案。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