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English

海淀区中小学生舞蹈比赛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年 09月 13日 浏览: 打印
海淀区中、小学生舞蹈比赛
细 则
一、比赛规则:
1 、只设独舞比赛。每人限报一个舞蹈(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2 、参赛舞蹈除体育舞蹈以外形式不限;提倡反映学生生活、充满少年儿童情趣题材的舞蹈参赛;
3 、参赛时间限定在4分钟以内,如参赛选手在比赛时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其比赛,但不影响比赛成绩。希望有关教师及家长在编排舞蹈时尽可能的将动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免影响舞蹈效果。
4 、舞蹈伴奏形式仅限使用CD格式(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
二、报名方法:
1 、我区所属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赛,以校为单位报名,名额不限,。
2 、每位参赛选手需交参赛费每人30元。
3 、各校集体报名于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周三除外)将报名表及参赛费交到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群文部316室,个人补报时间为2011年1月6日、7日过时不候。
4 、请各校老师严格遵守报名时间,以免影响比赛整体安排。
三、比赛时间:
暂定于2011年3月下旬进行比赛。
四、评奖办法:
按年级分组评奖,并按本组参赛人数的40%评出一、二、三等奖(每组参赛人数少于12人的将合并年级评奖)。凡是本校教师辅导的学生在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将给予该教师“优秀辅导教师奖”。比赛中组织得力、成绩优异的学校给予该校“优秀组织奖”。
五、领奖办法
1 、所有获奖证书由学校老师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
2 、领取教师辅导奖时需出示教师辅导证明。
联系/咨询电话:82567306 831 、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