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中小学生声乐比赛细则
海淀区中、小学生声乐比赛
细 则
一、
比赛规定:
1
、比赛设独唱、重唱(2—4人)项目;演唱一首歌曲(提倡选择内容健康、反映当代青少年积极向上、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歌曲);比赛限时5分钟以内,唱法不限;伴奏限用CD/DVD光盘(不能使用mp3光盘);
2
、独唱按年级分组进行比赛;重唱按1至2年级、3至4年级、5至6年级、初中、高中五个组别分组进行。
二、
报名方法:
1
、区属在校中、小学生以学籍所在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名额不限,不接受外区报名参赛。
2
、独唱每位参赛选手需交参赛费每人30元,重唱每组参赛选手需交参赛费50元。
3
、各校集体报名于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
(
周三、周六、周日除外
)
将报名表及参赛费交至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群文部316室,个人补报时间为2011年1月6日、7日,过时不候。请各校严格遵守报名时间,以免影响比赛整体安排。
三、
比赛时间:
暂定于2011年3月上旬进行比赛。
四、
评奖办法:
1
、按年级分组评奖,并按本组参赛人数的40%评出一、二、三等奖(每组参赛人数少于12人的将合并年级评奖)。
2
、凡是本校教师辅导的学生在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将给予该教师“优秀辅导教师奖”。比赛中组织得力、成绩优异的学校给予该校“优秀组织奖”。
五、
领奖办法
1
、所有获奖证书由学校老师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
2
、领取教师辅导奖时需出示教师辅导证明。
联系/咨询电话:8256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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