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小学2023年总务职员招聘公告
1.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良好的品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有优秀的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4.报考时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有总务、财务相关专业背景及工作经历。
5.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