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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暨2015-2016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方案》和《活动细则》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年 10月 21日 浏览: 打印

 为了方便家长和学生更好地解读“北京市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暨2015-2016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中的重要信息和与往年活动有改变的内容总结如下,请您关注。

《活动方案》

一、 参赛对象

海淀区各小学3至6年级在校学生

二、展演活动项目

   本届展演设:独奏、独唱、独舞、语言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绘画、工艺、摄影、戏曲、曲艺等个人项目。

三、 报名方法

(一)统一报名:

   参演学生由各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www.hdac.cn,点击“竞赛报名”,进入海淀区中小学科技艺术竞赛管理平台进行报名。不接受学生个人、外区学生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二)限报一项:每名学生限报一个项目。学生报名后无故不参加展演活动,取消下届艺术节参演资格。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请家长按参演时间,将相关证明上交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备案。

   本次艺术节后,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对各学校学生参演情况进行综合统计,情况将在区教委行政办公网进行公示。

四、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6日0:00至10月30日24:00

(注:此截止日期是报名系统关闭时间,所以请想要报名的同学按照各科教师要求的时间按时报名)

五、参演证打印

(一)学校打印:各学校于2015年11月9日开始,登陆海淀区科技艺术竞赛管理平台集中下载、打印参演证。

(二)个人打印:参加展演的学生也可自行登陆竞赛管理平台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参演证。

六、参演具体要求

(一)参演证:参演证一式二份,学生参加展演时务必携带。

(二)按参演证上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展演。


《活动细则》

一、独唱

展演规则:本届展演只设独唱项目;3-4年级设立自选曲目参演,5年级(含5年级)以上学生增设视唱部分。视唱部分:满分1分,只在小学五年级以上增加。选手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唱曲目(五线谱,首调、固定调演唱均可,小学5—6年级无升降号,初中组和高中组均为一个升降号)。

二、独奏

展演规则:本届展演小学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视奏部分: 选手在参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请各位家长阅读完以上内容后,务必再仔细阅读“方案”全文,以确保报名和展演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