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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国家教育目标阿德雷德宣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4年 03月 16日 浏览: 打印

1999年4月22~23日澳大利亚联邦及各州、各领地教育部长在阿德雷德召开有关教育、就业、培训及青少年事务的第十次部长会议,南澳教育、儿童事务和培训部长任会议主席。会议认为澳大利亚儿童的教育是建设未来国家的百年大计,一致同意采取联合行动,支持澳大利亚的各类学校教育,以迎接时代的挑战。为了达成共识,满足各方面的共同利益,联邦教育部长和各州、各领地教育部长做出了一项历史性承诺,即在全国范围的合作框架下,改善澳大利亚的教育状况。


前言


澳大利亚的未来取决于每个公民,在一个有教养的、公正和开放的社会里进行创造经济价值的有益活动的公民,必须具备知识、理解能力、技能和价值。因此,高质量的教育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这项国家教育目标为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了广泛指导,以确保学生的未来前途。

阿德雷德宣言强调培养全体青少年的学习能力和为发展这种能力学校教育应起的作用。同时强调家长作为第一教育者对孩子的作用和在学习过程中教师的中心作用。

学校教育为澳大利亚青少年提供在智育、体育、社会、道德、精神和美育等各方面发展的基础。学校教育要提供良好的培育环境,从而对学生的自我价值认识、学习热情和对未来的乐观态度的发展做出贡献。

各级政府制定政策,鼓励追求最佳,保证广泛的教育选择机会和各种不同的前途,保障全体青少年有受高质量教育的权利,鼓励公共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鼓励将教育贡献给有凝聚力的和文化内涵丰富的社会。

已被认同的国家教育目标为具有法定教育责任的各州、各领地政府、联邦政府、非政府教育机构和一切为澳大利亚青少年寻求最佳教育前景的人们奠定了行动基础,以利提高全国教育质量。

实现已被认同的国家教育目标,需要承担合作的义务,从而达到:

●进一步加强作为学习环境的学校教育,教师、学生以及学生的家庭成员要和商业、工业以及更广泛的社区共同学习;

●提高教师职业的地位和质量;

●继续开发课程计划和相关的评估、鉴定和签发证书体制,以便提高质量,得到全国性承认和重视;

●通过对各项标准清晰准确、并富有说服力的描述,使公众提高对学校教育的信心。这些标准要导向提高学生教育成就的水平,要使教育的效果和平等可以得到测量和评估。

为使全体青少年能够有效地适应日益多元化的世界,国家教育目标为投资教育提供了基础。多元化世界将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国际间人口流动和移民引起的人口多元化和多元环境及社会的挑战为特色。

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将有助于使澳大利亚青少年在本国以及世界各地为澳大利亚的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有助于培养澳大利亚青少年受益终身的学习态度,以使他们能够行使一个澳大利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教育目标:

1. 学校教育应该最大限度地发展每个学生的才智和能力,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该做到∶

1.1 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技能,具有沟通思想和信息、计划和组织活动以及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1.2 具有自信、乐观和高度自尊的品质,具有对个人优秀品质的正确认识,认识到这是作为家庭成员、社区成员和工作集体成员应具备的生活角色的潜在基础。

1.3 具有在道德、伦理和社会公平等问题上进行判断和行使责任和能力,认识世界的能力,理解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的能力,对自己生活做出合理和明智决定的能力,并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

1.4 成为积极上进和有教养的公民,对澳大利亚政府体制和公民生活有所理解和认识。

1.5 具有与就业有关的技能和对工作环境的认识,把握就业选择和职业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就业和终身学习的正确态度和途径。

1.6 能够有信心地、有创造性地和有成就地利用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并认识这些技术对社会的作用。

1.7 认识和关心自然环境的发展,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为符合生态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1.8 掌握必要的知识,具备必要的能力和态度,以建立和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创造性地和有效地利用业余时间。


2. 按照课程计划,学生应该做到∶

2.1通过综合的、平衡的课程计划,在必修阶段应在下列八门主要学习内容中获得高质量的知识、技能和理解能力

●艺术

●英语

●体育与保健

●英语以外的语言

●数学

●科学

●社会与环境

●技术

以及上述八门课程的相关性。

2.2 学会数学和英语语言的技能,每个学生都应会算、会读、会写和会在任何场合与他人沟通交流。

2.3 在必修阶段应参加职业课程学习,进入高中以后作为课程的一部分,应该具有从事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途径。

2.4 参加培养和发展企业技能的课程和活动,从而使学生在未来具有最大限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的技能。


3. 学校教育在社会上应当一律平等,从而做到∶

3.1 学生受教育后的成绩不受性别、语言、文化和种族、宗教或残疾引起的歧视的影响,也不受学生的社会经济背景和地域区别的影响。

3.2 在受教育方面具有不利因素的学生的学习成绩应当改进、提高,经过一段时间要与其他学生一样。

3.3 土著学生具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上学,从而改进和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经过一段时间,要与其他学生一样。

3.4 所有学生都应理解并承认土著文化对澳大利亚社会的价值,都应掌握为土著人和非土著澳大利亚人的和睦相处做出贡献、并从中受益的知识、技能和理解能力。

3.5 所有学生都应理解并承认文化和语言多元化的价值,掌握为澳大利亚社会和国际多元化社会做出贡献并从中受益的知识、技能和理解能力。

3.6 所有学生都有机会接受高质量的十二年学校教育或相应的职业教育,并为他们提供明确的就业途径和进一步教育培训的途径。

(俞唐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