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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修订)、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4年 12月 06日 浏览: 打印

各区县教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教育部颁布的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总结我市中小学试行《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和《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情况的基础上,我委对现试行的《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和《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形成了新的《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修订)》(以下简称《守则》)、《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颁布。

  新修订后,原来的《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成为《中小学生守则》,共10条,在保留原有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增强法律意识、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科技活动、节约能源、珍爱生命、自信自强、言行一致、有责任心等内容,并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如:将遵守国家法规改为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将关心集体改为热爱集体,将尊重外宾改为国际交往,注重礼节等。

  修订后的《规范》增加了诚实守信、考试不作弊、网络文明、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心理健康、遵守交通法规等方面的要求。

  各区县教委和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让每一名学生了解新《守则》和 《规范》的内容,要求教师指导学生自觉地用新《守则》和《规范》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取学生家长的配合,将新《守则》和《规范》的要求落实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要认真总结以往贯彻《守则》和《规范》的经验和问题,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增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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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修订)
  2 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3 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修订)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纪律。
  三、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
  四、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和科技活动。
  五、热爱生活,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六、积极参加劳动,生活俭朴,消费合理,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国际交往,注重礼节。
  八、热爱集体,维护集体的荣誉,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九、明辨是非,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十、热爱大自然,珍惜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一、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脱帽、肃立、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关心国家大事。
  二、孝敬长辈,体贴父母,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正确教导,不任性。
  三、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同学、不打架,不骂人。
  四、尊敬老师,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主动与老师交流。
  五、尊老爱幼,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关爱残疾人。对他人的请求,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待人热情有礼貌,举止文明,讲普通话,主动使用文明用语。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的房间、不随意翻动他人的物品,不打扰他人的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七、诚实守信,不说慌,知错就改,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八、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九、珍惜劳动果实,节约水电,不挑食、不乱花钱,生活不攀比。
  十、衣着整洁,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十一、按时上学,不早退,不旷课,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要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十二、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积极参加课堂讨论,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
  十三、课前认真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
  十四、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和科技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睛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十五、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十六、爱护环境,爱护公共财物,爱护文物古迹,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的动物。损害东西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十七、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跑打闹。
  十八、乘公共车、船不拥挤,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不大声喧哗。
  十九、珍爱生命,防触电、防溺水、防火、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二十、阅读和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