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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陈延军老师荣获“北京市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年 04月 20日 浏览: 打印
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京教人 [2010]4 号)通知,经过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委员会评选、公示,并报市政府批准,我校陈延军老师获得“北京市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这是陈延军老师的荣誉,更是实验小学的光荣,在此向陈老师表示衷心的祝贺。
特级教师是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为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选了2009年度特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