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倡议书
交通安全行动倡议书
2009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十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应对国际经济形式复杂变化、保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2009年我们还将迎来新中国建国60周年。新的形式,新的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首要职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全体师生要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平安学校,创和谐校园”为工作目标,提高安全意识,重视生命安全。
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的法规、规章,依法行使交通权利,履行交通义务,尊重和保护生命,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行动:
一、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要使用安全带;
二、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三、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要避让;
四、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要遵守限速规定;
五、校车要严格做到不超员;
六、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
七、机动车驾驶人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八、行人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要遵守交通信号。
九、乘车人不要乘坐超员车、无检验合格标志车、无牌证车辆。
为响应上级指示精神开展交通安全行动,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小学
200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