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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教育领域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4年 12月 06日 浏览: 打印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法制宣传活动的目的是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值此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记者就学校法制教育问题走访了教育部法制办负责人。

  问:目前的法制教育工作面临着怎样的新形势?

  答:首先在今年这个特殊的时间谈加强法治宣传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法制教育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和新机遇。一是宪法对普及法制教育作了明确规定。今年“两会”修订了宪法,新宪法仍明确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二是党中央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要求坚持依法执政。今年9月19日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三是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对法治进程产生重大影响。近来与学校有关的法律纠纷不断增多,就要求学校应依法治校,同时要认真研究教育法制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这都有利于促进教育法制建设。我们应当认清教育法制建设的新形势,紧紧抓住这个大好机遇,积极研究和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建立起有利于推动和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有利于人民实现受教育权的现代教育法制体系。

  问:法制教育宣传目前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答:新形势在为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带来大好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挑战。目前在各级各类学校中还存在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对于法制教育工作,以下几种观点是绝对要不得的。一是认为法制教育“可有可无”,忽视法制教育。这种人认为法制教育抓也行,不抓也行,觉得法制教育可以不像其他教育那样必须得抓。二是“有事了才找法”,是被动地对待法制教育。这种人把法当作一种工具和手段,用得着就找,用不着就忘了。不依法治校,等惹上了官司才着急。三是“学法用法是有问题的人才需要的”,对法制教育有误解。这种人往往自以为是,等到不经意间违法违纪了才明白法制教育的重要。四是认为抓法制教育工作和抓行政工作是两回事。孤立地看待法制教育工作,把二者认为是两张皮,没有认识到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另外抓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也是分不开的,二者同样是相辅相成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颁布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非常重视,但法制教育的本质与思想道德教育是一致的,一个无视法的人是不可能遵守道德的。实践证明,教育法制宣传必须重视,必须一直抓,不能放松。

  问:应从哪些方面着手改进法制教育工作?

  答: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是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展开。二是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三是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但从总体上看,依法治校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所以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抓法制教育工作。一是通过依法行政来推进法制教育。教育行政人员在工作中要有法制意识,要明白行政职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这样才不会在工作中犯错误。二是要进一步抓好依法治校工作。只有坚持依法治校,才能使学校高效运转。依法治校应常抓,不应有松懈。教育部推行的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涌现出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工作力度。继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四五”普法规划中关于“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法制课,并且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的要求,切实抓好学校法制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课时安排、教材建设和师资的培养培训。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在教育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从严治教。有的犯错误是因为不知法,如体罚学生、购买教材时吃回扣、违规招生、考试集体作弊等都是违背法律的,今后加强普法宣传和严格执法要并力进行。

  《中国教育报》2004年12月5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