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English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兰亭杯”北京中小学生书法大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 04月 01日 浏览: 打印

各位家长: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兰亭杯”北京中小学生书法大赛作品征集工作。现就海淀区中小学组织参与此次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以“书中华志 颂爱国情”为主题,重点围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通过书法作品的书写表达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新时代青少年的风采。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少先队北京市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青少年服务中心、北京书法家协会

第十四届“兰亭杯”北京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在海淀区的工作组织,由海淀区团教工委和海淀区少工委办公室具体实施。

(三)协办单位

北京日报社北京晚报、北京青年艺术促进会

三、组委会

(一)艺委会

由北京书法家协会推荐专家组成,主要负责作品征集要求和评审标准的制定。

(二)评委会

由团市委、市教委、北京市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市文联共同推荐评审专家,按照艺委会制定的评审标准,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青少年服务中心。

四、参赛对象

海淀区全区中小学生(分小学组、中学组)

五、征集要求

(一)作品内容

作品紧密围绕大赛主题,结合北京中轴线申遗成功、春节申遗成功、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时事热点进行创作,体现青少年责任感与使命感代代传承的精神风貌,展现青少年青春与梦想生生不息的奋进风采,以笔墨表达中小学生对党和国家的热爱,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提倡自作诗词联赋。

(二)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软笔书法作品,硬笔书法作品不参与评奖。

2.作品尺寸要求:二尺×四尺整张,即69cm×138cm,不符合 作品尺寸要求,视为废稿。

3.一律为竖式或对联,横版作品不参与评奖。

4.篆书和草书需在作品背面写清释文,所有作品应有落款和 作者印章。

5.作品请勿装裱,以便统一装裱。

6.按照报名表信息进行认真、无漏、真实填报(详见附件1),必须标明实物作品尺寸,写清释文。

7.所有作品自愿投稿,概不退回。

8.所有投稿稿件在活动结束后,以文件形式进行销毁处理。

(三)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同一位作者不得通过不同渠道报送多件作品。每所学校(同一法人学校)上交作品最多不超过20份(分校址可随本部或者所在学区上报)。

(四)信息标准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组别(小学组/中学组)、所在学校(全称)、年级班次、联系电话,学校指导老师姓名、单位(全称)及联系电话。

最后一行用铅笔注明作品区编号。(区编号范围由学区确定后下发至各校,先空着不填,最后由书法老师统一填写)

六、具体安排

1.相关中小学将材料上报学区。

各学区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2:00前,将以下材料交少工委。学生需交给自己的书法老师,时间需提前一周,于4月17日完成。

(1)作品纸质版;

(2)个人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

①1——3年级(除二(2)班),交给陶承英老师,手机15810590556;

②4——6年级+二(2)班,交给罗绍文老师,手机13521036701。

七、奖项设置

(一)小学组:一等奖10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600名,优秀奖800名。

(二)中学组:一等奖10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600名,优秀奖800名。

(三)港澳侨及海外华裔青少年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获奖名额。

(四)组织工作奖项:“优秀组织奖”“优秀书法指导教师奖”若干。

八、参赛须知

(一)本次大赛不接受社会个人报名。

(二)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及参赛费用。

(三)参赛选手自愿投稿,未获评作品概不退稿。

(四)参赛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笔,禁止临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奖励。

(五)参赛作品将用于后续书法相关活动开展, 组委会对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展览、展示等,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六)评比结果不作为中小学评优、升学依据。

(七)学校将接收的学生作品,及时向学区报送。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小学

2025年3月28日

附件2

第十四届“兰亭杯”北京中小学生

书法大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

市/区信息

所属市/区


作品编号

作者信息

姓名


年龄


联系电话


学校全称


年级


班级


家庭住址




邮编


电子邮箱


学校指导教师


教师电话


教师单位(全称)




作品内容

(上报书法作品的简体释文)

注:1. 此表可自行拉伸。

2. “学校全称”“教师单位”应与学校、单位印章名称一致。

3. 此表请务必全部填写,如获奖选手未全部填写,所出现问题组委会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