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English

关于参加北京市第二十八届学生艺术节暨2025年海淀区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 03月 31日 浏览: 打印

各位家长:

接到海淀区“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二十八届学生艺术节暨2025年海淀区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的通知》,我校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及细则,自愿报名参加。

一、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

二、活动对象

本区在籍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三、时间安排

2025年3月至6月

四、展演活动项目

本届展演设:独奏、独唱、独舞、朗诵、软笔、硬笔书法、篆刻、绘画、工艺制作、摄影、微视频、戏曲、曲艺13种个人项目。

五、奖项设立

学生评奖将依据实际分组情况进行。针对各项奖项,每组按照总人数的 10%、20%、30%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

六、报名方法

(一)学校统一报名。有意愿、且有一定水平的学生向本班艺术学科任课教师报名,同时提交个人姓名、年级、教育ID、家长手机号、报名项目等信息。

(二)每名学生限报一个项目,只限海淀区学籍的学生报名。

七、报名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4月14日

八、展演时间

2025年5月至6月,详见各项目展演(展示)证具体要求。

九、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方式:学校通知。


2025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

展演(展示)活动细则

一、独唱项目展演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只设独唱项目;三、四年级只设立自选曲目展演,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增设视唱部分。

(1)自选曲目:满分10分,每位展演学生演唱一首曲目, 唱法不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成绩。

(2)视唱部分:满分1分,展演学生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唱曲目(五线谱,首调、固定调演唱均可。小学五、六年级无升降号,初中组和高中组均为一个升降号)。

2.伴奏形式:限使用U盘播放(伴奏音乐为MP3或WAV格式)。U盘需提前贴好姓名及曲目标识,且每个U盘仅存储一首演唱曲目,并提前检查试听。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三至六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一至三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一至三年级实际年级

(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年级组展演 )

二、独奏项目展演

西洋管弦乐: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自选曲目:每位展演学生准备一首完整曲目,专家可从中节选,时长不超过5分钟。

(2)视奏部分:展演学生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2.展演小学三、四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五、六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10分,视奏曲目最高为1分。

3.西洋管弦乐器独奏展演项目内容包括:

(1)铜管: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小号、大号。

(2)木管:长笛、萨克斯、单簧管(黑管)、双簧管(欧巴)、大管(巴松)。

(3)弦乐: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贝司)。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三至六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一至三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一至三年级实际年级

注:1.其中三、四年级西乐管乐(铜管、木管)不参加展演。

2.所有项目均无伴奏。

3.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展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加,并入同类别乐器评奖。

民族器乐: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自选曲目:每位展演学生准备一首完整曲目,专家可从中节选,时长不超过5分钟。

(2)视奏部分:展演学生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3)展演小学三、四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五、六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10分,视奏曲目最高为1分。

(二)展演项目

1.弹拨乐:古筝、古琴、琵琶、阮、柳琴、三弦、箜篌。

2.吹打乐:竹笛、唢呐、笙、管、葫芦丝、巴乌、扬琴、排鼓、鼓。

3.弓弦乐:二胡、高胡、中胡、京胡、板胡等拉弦乐器。

4.其他类:中国传统的、少见的民族乐器(西洋乐器不可报名)。

特别提示:唢呐可以使用笙伴奏,其他项目均无伴奏。

(三)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三至六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一至三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一至三年级实际年级

特别提示:三、四年级组吹管乐不参加展演

注: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展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加,并入同类别乐器评奖。

西洋键盘乐、打击乐等乐器: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自选曲目:每位展演学生准备一首完整曲目,专家可从中节选,时长不超过4分钟。

(2)视奏部分:展演学生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2.展演小学四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五、六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10分,视奏曲目最高为1分。

(二)展演项目

钢琴、手风琴、竖琴、架子鼓、马林巴、小军鼓、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

(三)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四至六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一至三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一至三年级实际年级

注: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展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加,并入同类别乐器评奖。

三、独舞项目展演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每人限报一支舞蹈,提倡选择符合学生生活、充满少年儿童情趣题材的舞蹈作品,展演满分为10分。

2.体育舞蹈(包括健美操、艺术体操、拉丁舞)禁止报名, 如现场经评委确认为此类舞蹈无演出成绩。

3.展演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

4.舞蹈伴奏,使用U盘播放(伴奏音乐为MP3或WAV格式)。U盘需提前贴好姓名及舞蹈名称标识,且每个U盘仅存储一首舞蹈伴奏音乐,提前检查试听,并准备备份文件。

5.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二)展演组别

小学组:小学三至六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一至三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一至三年级为一组

注: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

四、朗诵项目展演

(一)展演规则

1.结合本届艺术节主题“阳光下成长”,选择一篇符合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的诗歌或散文,鼓励原创。

2.展演限时3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满分为10分。

3.脱稿,限普通话,无需配乐,服装无硬性要求。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三至六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一至三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一至三年级为一组

注: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五、戏曲、曲艺项目展演

戏曲:

(一)展演规则

1.剧种形式不限,曲目自选。

2.展演限时5分钟以内,满分为10分,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

3.展演可现场伴奏(不超过五人)。音乐伴奏使用U盘播放(伴奏音乐为MP3或WAV格式)。U盘需提前贴好姓名及曲目标识,且每个U盘仅存储一首伴奏音乐,提前检查试听,并准备备份文件。

4.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5.演员随行化妆老师、指导老师及家长均不可进入展演现场。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三至四年级组;五至六年级组

初中组:初中一至三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高中一至三年级为一组

注: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曲艺:

(一)展演规则

1.展演内容适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

2.展演不超过2人,时长不超过7分钟,超时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满分为10分。

3.展演包括相声、快板、评书等形式。

4.如有伴奏,需使用U盘播放(伴奏音乐为MP3或WAV格式)。U盘需提前贴好姓名及曲目标识,且每个U盘仅存储一首伴奏音乐,提前检查试听,并准备备份文件。

5.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6.相声、双簧限两人参加,其他展演形式限一人参加。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三至四年级组;五至六年级组

中学组:初中年级和高中年级

六、美术类展示

绘画:

(一)展示规则

1.报名人数:严格控制本校绘画项目的报名人数,最多不能超过本校艺术节报名总人数的12%。

2.展示分组:

小学组:小学三至六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初中组:初中一至三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一至三年级为一组

3.展示方式: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展示场地只提供桌椅和四开普通素描纸,学生自备展示所用画笔、画具、其他类型纸张等材料。具体的展示时间、地点、其他要求见展示证要求。

4.绘画主题:阳光下成长

5.作品类型:水彩笔、油画棒、彩铅、素描、国画等,画种不限。

6.作品规格:基本用纸的规格为四开素描纸,特殊用纸需等于或大于四开。

7.画面要求:作品必须为学生原创并独立完成,自带纸张上不能有底稿;画面上不能出现任何作者信息(如:学校、年级、姓名等);作品完成后,学生需用黑色签字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分别写出学校全称、年级、姓名、教育ID号。

软笔书法:

(一)展示规则

1.展示用纸:纸张现场配发,规格2×2斗方、2×4整开。

2.展示用的毛笔、墨水、墨盘、毛毡(大于50×60)请自备。

3.书写要求:任何字体均可,书写字数八字以上,现场命题。

4.展示形式采用现场的方式,限时1小时。

5.展示分组:

小学组:三至六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一至三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一至三年级为一组

硬笔书法:

(一)展示规则

1.按小学、中学规定不同书写内容,现场配发展示用纸及书写内容,统一格式,采用现场展示方式,限时1小时。

2.书写用笔自备,一律使用黑色铅笔、签字笔、钢笔(小学组可以使用铅笔,中学组和高中组不可以使用铅笔)。

3.展示分组:

小学组:三至六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一至三年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一至三年级为一组

篆刻:

(一)展示规则

1.作品朱、白文不限,规格3厘米×3厘米左右,现场规定篆刻内容,字数限制四字以内,限时2小时,各种用具、材料自备(篆刻材料只限于石头)。

2.统一配发16开提取篆刻作品用纸,拓印后注明译文。

3.展示分组:

小学组:三至四年级为一组

五至六年级为一组

中学组:初中和高中各为一组

工艺制作:

(一)展示规则

1.自备材料,作品体现主题,健康积极,制作内容、表现形式不限,严禁购买市场上的半成品、组装作品参与展示。展演现场需签署《个人作品独立原创承诺书》。

2.采用现场制作方式进行,作品规格不超过40cm×40cm×40cm,限时2小时。

3.展示分组:

小学组:三至六年级分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和高中合为一组

摄影:

(一)展示规则

1.活动采取现场命题、取景、拍照的方式进行,每位参与者从现场拍照的作品中选出2张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交。

2.摄影器材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拷贝作品的存储卡由学生自备(相机内的存储卡应为空白无其他照片)。现场自行挑选拷贝未经处理的原始电子版照片2张,上交拷贝,其余删除,超过2张视为作废。现场需签署《个人作品独立原创承诺书》。

3.展示分组:

小学组:三至六年级分年级设立展示组

初中组:一至三年级分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各年级合为一组

微视频:

(一)展示规则

1.报名人数最多不能超过本校艺术节报名总人数的3%。

2.活动采取线下录制,现场上交(提交作品时间、地点、要求详见展示证,逾期不再接收),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

3.展演每人限交一部视频作品,作品限定在 2分钟以内(含片头片尾),前期拍摄 720P 及以上、画幅 16:9,后期生成 720P 及以上、MP4 格式,视频可配音加简单字幕及特效等。

4.提交视频应保证画面清晰稳定,无明显噪点,无外站水印及Logo(如抖音、小红书、秒拍、优酷等)。

5.将MP4视频作品、封面图片(jpg 格式,不超 300KB)及 200 字以内的内容描述,一并打包为“年级+姓名”命名的电子文件夹,进行现场提交。拷贝时,确保U盘中只存放一部上交视频作品。

6.作品紧扣“阳光下成长”主题,要求本人原创,客观真实、健康向上、严禁抄袭、剽窃。现场签署《个人作品独立原创承诺书》。

7.展示分组:

小学组:三至六年级分年级设立展示组

初中组:一至三年级分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各年级合为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