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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北京市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暨2015-2016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年 10月 18日 浏览: 打印
关于举行北京市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
暨2015-2016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
个人项目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海淀区教育事业“十二五”时期艺术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区教委决定举办北京市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暨2015-2016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在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青少年活动中心协办,现将活动方案发布,请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各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学校遵照执行。
附件: 北京市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暨2015-2016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方案
区教委美育和校外教育科
2015 年10月15日
北京市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暨2015-2016年
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海淀区教育事业“十二五”时期艺术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区教委决定举办北京市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暨2015-2016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在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青少年活动中心协办,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题与指导思想
(一)活动主题:阳光下成长——沐浴阳光 追逐梦想
(二)指导思想:
1. 立足普及、重在参与。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敢于创新的精神风貌。
2. 重在育人、展示成果。坚持先进文化导向,通过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3. 倡导出新、鼓励创作。注重开发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艺术创造力,鼓励师生创作具有特色的节目和艺术作品。
二、参加对象
海淀区各小学3至6年级在校学生,中学初一至高三年级在校学生。
三、活动要求
(一)各学校要开展校级艺术节活动,校级艺术节要确保每一位学生至少参与一项艺术活动,并在校艺术节展演的基础上推荐学有所长的学生参与区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
(二)各学校艺术教育主管领导和相关教师请认真做好艺术节各项展演的动员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广播电台、班会、升旗仪式等时机将活动内容和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学生。
(三)各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艺术节所有展演项目均为公益性活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学生参演费。
四、展演活动项目
本届展演设:独奏、独唱、独舞、语言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绘画、工艺、摄影、戏曲、曲艺等个人项目。
五、奖项设立
学生按年级分组评奖,每项按照每组总人数(项目)的10%、20%、30%的标准颁发一、二、三等奖。
优秀节目将推荐参加北京市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报名方法
(一)统一报名:参演学生由 各学校 统一组织报名 。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 www.hdac.cn ,点击“竞赛报名”,进入海淀区中小学科技艺术竞赛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不接受学生个人、外区学生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二)限报一项:每名学生限报一个项目。 学生报名后无故不参加展演活动,取消下届艺术节参演资格。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 按参演时间,将相关证明上交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备案。
本次艺术节后,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对各学校学生参演情况进行综合统计,情况将在区教委行政办公网进行公示。
(三)公示信息:各学校在网上统一报名前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学生报名信息。
七、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小学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 自选曲目: 每位参演选手演奏一首曲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参演成绩。
(2) 视奏部分: 选手在参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2小学3-4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5—6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10分,视奏曲目最高为1分。
3、独奏展演项目内容包括:
(1)西洋乐器:
铜管: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小号、大号;
木管:长笛、萨克斯、单簧管(黑管)、双簧管(欧巴)、大管(巴松);
弦乐: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贝司);
打击乐:架子鼓、马林巴、小军鼓;
键盘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双排键不能参加展演)。
(2)民族乐器:
弹拨乐:古筝、古琴、琵琶、阮、柳琴、三弦、箜篌
吹打乐:竹笛、唢呐、笙、管、葫芦丝、巴乌、扬琴、排鼓等(民族打击乐);
拉弦乐:二胡、高胡、中胡、京胡、板胡等。
其他类:中国传统的、少见的民族乐器。
(二)参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注: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参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演,并入其它相近乐器评奖。
(三)联系方式:
谭老师 68353351
(三)联系方式:
苗老师 (一)展演规则:
1、要求参演选手结合本届艺术节主题选择一篇符合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的诗歌或散文。
2、展演限时3分钟以内,不准配乐。
(二)参演组别设置(不满12人参演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为一组
(三)联系方式:
清河青少年活动中心:
朱老师  62958828转2016、2014、2009   13522891192
(一)展演规则:
1剧种形式不限,曲目自选。3、展演不允许现场伴奏,伴奏限光盘(CD音乐格式)(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一张光盘只刻一首曲目。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选手随行化妆老师、指导老师及家长均不可进入展演现场
二、参演组别设置(不满12人参演,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3—4年级组      5—6年级组
初中组:1—3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1—3年级为一组
三、联系方式
62613203 62617203
绘画:海淀区四季青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北辛庄北软双新科创园10号)
摄影:万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丙一号院 100036)
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工艺、篆刻展演:
海淀学区教育教学辅助中心
(地址:海淀区罗庄西里5号楼)
美术类展演包括:绘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工艺、篆刻、摄影
(一)展示规则:
1、绘画:
(1)采用现场出题、现场创作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
(2)绘画展示现场统一发放规格为四开的素描纸,特殊用纸请自备,自备纸需大于等于四开。
(3)创作展示场地只提供桌椅,学生自备绘画所用画笔画具等。
(4)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为一组
2、软笔书法:
(1)展示用纸:纸张现场配发,规格1x4条幅2x2斗方 2x4整开。
(2)书写要求:任何字体均可,书写字数八字以上,现场命题
(3)展示采用现场方式,限时1小时。
(4)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按实际年级分组
中学组:初中1-3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3、硬笔书法:
(1)按小学、中学规定不同书写内容,现场配发书写用纸及书写内容,统一格式,采用现场书写方式,时间为1小时。
(2)书写用笔自备,小学3年级可用铅笔,4年级以上一律使用签字笔或钢笔。
(3)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按实际年级分组
中学组:1-3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1-3年级为一组
4、篆刻:
(1)采用现场创作形式,现场规定篆刻内容,字数限制在四字以内,时间为2小时,各种用具、材料自备。
(2)现场统一配发提取篆刻作品用纸。
(3)展示分组:
(1)制作内容、表现形式不限,各种制作材料自备,市场上购买的半成品组装作品不得参加。
(2)采用现场制作方式进行,限时2小时。
(3)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按实际年级分组
中学组:初中和高中为一组
6、摄影:
(1)主办单位规定展示时间、场地并公布在展示证上。
(2)活动采取现场命题、取景、拍照的方式进行。每位参加者从现场拍照的作品中选出2张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交。
(3)摄影器材(不含手机、平板电脑)及存储卡由学生自备(相机内的存储卡应为空白)。学生自己选取2张作品进行展示,其余删除,超过2张视为作废。
(4)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统一设高中组
(二)、联系方式:
绘画:四季青青少年活动中心 李老师 82595722
摄影:万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朱老师 88625427
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工艺、篆刻展演:
海淀学区教育教学辅助中心   龙老师:82356595
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