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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0年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年 06月 25日 浏览: 打印
关于参加2010年
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
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办公厅文件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此项工作,海淀区教委现提出如下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培训的时间安排,海淀区参加6月30日至7月10日东部11省市的培训。各单位校长(园长)、主管安全领导、德育主任、保卫干部均要参加培训,同时争取全体教职工都能参加培训。学习期间,学员通过登陆中国教师研修网培训专区(anquan.teacherclub.com.cn)进行学习、研讨。培训期间和结束内,海淀区教委保卫科将对学校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海淀区教委保卫科
                          2010年6月21日
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举办 2010
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
远程专题培训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教委: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教人厅函〔2010〕21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教委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切实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按照教育部关于培训的时间安排,本市参加6月30日至7月10日东部11省市的培训。各区县要及时组织主管安全工作的委领导、辖区内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相关教师进行培训。培训人员范围各区县可结合实际扩展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干部以及学校、幼儿园保卫干部等。学习期间,学员通过登陆中国教师研修网培训专区(anquan.teacherclub.com.cn)进行学习、研讨。培训结束一周内,请各区县将培训总结报市教委。
各区县要确定一名培训工作联系人,并于6月18日(星期五)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Email)报市教委人事处。
联系人:郭宏伟   联系电话:51994763
        高伟     联系电话:5199488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教委人事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后勤处
年六月九日
教育部办公厅
教人厅函[2010]2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中小学校长
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和教育部中小学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我部决定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远程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围绕当前我国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学校安全突发事件的预案制订与处理、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依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侵权责任法》的解读、如何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怎样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校园心理危机的干预与管理、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学校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的经验介绍等十个专题学习、交流和研讨(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安全工作的局长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相关培训机构的教师等。
  三、培训形式
  依托中国教师研修网,通过视频讲座、案例分析、在线答疑、论坛交流等形式,将分散学习与网上网下集中学习相结合,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学习、管理与互动研讨。
  开班典礼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通过中国教师研修网培训专区(anquan. teacherclub.com.cn)收看直播。学习期间,学员通过登录中国教师研修网培训专区进行学习、研讨。培训结束后,课程资源将长期挂在培训专区上,提供可持续学习的平台。
  四、时间安排
  1. 6月10日举行开班典礼。形式为网络视频会议加网络视频直播。主会场设在北京,各省(区、市)设分会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以不同形式组织收看。
  2. 6月10日至7月10日,学员培训阶段。对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学员分批组织学习。学员可以登录中国教师研修网学习、研讨。
  具体安排如下:
  6月10日至6月19日,西部12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6月20日至6月29日,中部8省;
  6月30日至7月10日,东部11省(市);
  其中,6月18日、6月28日、7月9日,分别安排三次专家答疑。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
  此次培训由教育部人事司会同基础教育一司组织实施,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教师研修网承办,培训实施办公室设在中国教师研修网。
  委托中国教师研修网提供技术支持和网上学习指导,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相关协调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厅长(主任)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培训的领导、管理和总结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成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领导小组,负责县(市、区)培训工作的领导、管理、总结工作。
  六、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学员人数多、覆盖面广、规模大,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本地区远程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2.请各地认真组织学员参加开班典礼和专家答疑,并为参训学员提供时间、场地等条件保障和必要的支持。培训结束后,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培训总结上报至中国教师研修网培训实施办公室。
  3.请各地确定一名培训工作联系人,并于6月1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Email)报培训实施办公室。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人事司:张杨,电话:010-66097794。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丁娟,电话:办公电话:010-66096503。
  中国教师研修网(培训实施办公室):陈国杰,电话:010-82235795转826,手机:13810446679;
  E_mail:chenguojie@teacherclub.com.cn。
附件:2010年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课程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0 年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
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课程表
(6月10日——7月10日)

培训课程
主讲人
开班典礼
主持人:教育部人事司领导
(1)把校园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领导)
(2)当前我国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国务院应急办副主任 王守兴)
学习课程
学校安全突发事件的预案制订与处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王大伟
如何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
北京教育学院副教授 李雯
《侵权责任法》解读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中心主任 宗春山
怎样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教育部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
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依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国家督学、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
名誉理事长 郑增仪
校园心理危机的干预与管理
北京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 方新
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 尚秀云
学校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的经验介绍
山东威海市塔山中学校长 王天超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小学校长 王丽
四川省成都师范大学附小校长 刘娟
河北省张家口市教育局 崔祥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