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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二十七届学生艺术节暨2024年海淀区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来源: 作者:胡斌斌 发布时间: 2024年 04月 11日 浏览: 打印

2024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展示

活动细则

一、独唱项目展演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只设独唱项目;3、4年级只设立自选曲目展演,5年级(含5年级)以上学生增设视唱部分。

(1)自选曲目:满分10分,每位展演选手演唱一首曲目, 唱法不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但不影响成绩。

(2)视唱部分:满分1分,演员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唱曲 目(五线谱,首调、固定调演唱均可,小学5、6年级无升降号,初中组和高中组均为一个升降号)。

2.伴奏形式:限使用U盘播放(伴奏音乐为MP3或WAV格式)。U盘请提前贴好姓名、曲目标识,一个U盘只存储演唱曲目一首并提前检查试听。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3至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至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至3年级实际年级

(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年级组展演 )

二、独奏项目展演

西洋管弦乐: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自选曲目:每位展演学生准备一首完整曲目,专家可从中节选,时长不超过5分钟。

(2)视奏部分:演员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2.展演小学3、4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5、6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10分,视奏曲目最高为1分。

3.西洋管弦乐器独奏展演项目内容包括:

(1)铜管: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小号、大号。

(2)木管:长笛、萨克斯、单簧管(黑管)、双簧管(欧巴)、大管(巴松)。

(3)弦乐: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贝司)。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3至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至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至3年级实际年级

注:1.其中3、4年级西乐管乐(铜管、木管)不参加展演。

2.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展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加, 并入同类别乐器评奖。

民族器乐: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自选曲目:每位展演学生准备一首完整曲目,专家可从中节选,时长不超过5分钟。

(2)视奏部分:演员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3)展演小学3、4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5、6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10分,视奏曲目最高为1分。

(二)展演项目

1.弹拨乐:古筝、古琴、琵琶、阮、柳琴、三弦、箜篌。

2.吹打乐:竹笛、唢呐、笙、管、葫芦丝、巴乌、扬琴、排鼓、鼓。

3.弓弦乐:二胡、高胡、中胡、京胡、板胡等拉弦乐器。

4.其他类:中国传统的、少见的民族乐器(西洋乐器不可报名)。

特别提示:唢呐可以使用笙伴奏,其他项目均无伴奏。

(三)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实际年级

特别提示:3、4年级组吹管乐不参加展演

注: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展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加,并入同类别乐器评奖。

西洋键盘乐、打击乐等乐器: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自选曲目:每位展演学生准备一首完整曲目,专家可从中节选,时长不超过4分钟。

(2)视奏部分:演员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2.展演小学4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5、6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10分,视奏曲目最高为1分。

(二)展演项目

钢琴、手风琴、竖琴、架子鼓、马林巴、小军鼓、

电子琴(双排键)

(三)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4—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实际年级

: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展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加,并入同类别乐器评奖。

三、独舞项目展演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每人限报一支舞蹈,提倡选择符合学生生活、充满少年儿童情趣题材的舞蹈作品,展演满分为10分。

2.体育舞蹈(包括健美操、艺术体操、拉丁舞)禁止报名, 如现场经评委确认为此类舞蹈无演出成绩。

3.展演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

4.舞蹈伴奏拷贝至U盘内(盘内只存放一首舞蹈伴奏音乐),请提前试听,并准备备份。

5.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二)展演组别

小学组:小学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注: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

四、朗诵项目展演

(一)展演规则

1.结合本届艺术节主题“阳光下成长”,选择一篇符合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的诗歌或散文,鼓励原创。

2.展演限时3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满分为10分。

3.脱稿,限普通话,不需配乐,服装无硬性要求。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小学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注: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五、戏曲、曲艺项目展演

戏曲:

(一)展演规则

1.剧种形式不限,曲目自选。

2.展演限时5分钟以内,满分为10分,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

3.展演可现场伴奏(不超过五人),音乐伴奏需提供U盘,一个U盘只存放一首曲目。

4.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5.演员随行化妆老师、指导老师及家长均不可进入展演现场。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3至4年级组;5至6年级组

初中组:初中1至3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高中1至3年级为一组

注:每组不满12人,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曲艺:

(一)展演规则

1.展演内容适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

2.展演不超过2人,时长不超过7分钟,超时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满分为10分。

3.展演包括相声、快板、评书等形式。

4.如有伴奏限使用U盘,一个U盘只存放一首曲目。

5.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6.相声、双簧限两人参加,其他展演形式限一人参加。

(二)展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3至4年级组;5至6年级组

中学组:初中年级和高中年级

六、美术类展示

绘画:

(一)展示规则

1.报名人数:严格控制本校绘画项目的报名人数,最多不能超过本校艺术节报名总人数的12%。

2.展示分组:

小学组:小学3-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初中组:初中1-3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3.展示方式: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展示场地只提供桌椅和四开普通素描纸,学生自备展示所用画笔、画具、其他类型纸张等材料。具体的展示时间、地点、其他要求以展示证上的内容为准。

4.绘画主题:阳光下成长

5.作品类型:水彩笔、油画棒、彩铅、素描、国画等,画种不限。

6.作品规格:基本用纸的规格为四开素描纸,特殊用纸需等于或大于四开。

7.画面要求:作品必须为学生原创并独立完成,自带纸张上不能有底稿;画面上不能出现任何作者信息(如:学校、年级、姓名等);作品完成后,学生需用黑色签字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分别写出学校全称、年级、姓名、教育ID号。

软笔书法:

(一)展示规则

1.展示用纸:纸张现场配发,规格2×2斗方、2×4整开。

2.展示用的毛笔、墨水、墨盘、毛毡(大于50×60)请自备。

3.书写要求:任何字体均可,书写字数八字以上,现场命题。

4.展示形式采用现场的方式,限时1小时。

5.展示分组:

小学组:3至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1至3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1至3年级为一组

硬笔书法:

(一)展示规则

1.按小学、中学规定不同书写内容,现场配发展示用纸及书写内容,统一格式,采用现场展示方式,限时1小时。

2.书写用笔自备,一律使用黑色铅笔、签字笔、钢笔(小学组可以使用铅笔,中学组和高中组不可以使用铅笔)。

3.展示分组:

小学组:3至6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1至3年按实际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1至3年级为一组

篆刻:

(一)展示规则

1.作品朱、白文不限,规格3厘米×3厘米左右,现场规定篆刻内容,字数限制四字以内,限时2小时,各种用具、材料自备(篆刻材料只限于石头)。

2.统一配发16开提取篆刻作品用纸,拓印后注明译文。

3.展示分组:

小学组:3至4年级为一组

5至6年级为一组

中学组:初中和高中各为一组

工艺制作:

(一)展示规则

1.自备材料,作品主题自定(健康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作内容、表现形式不限,市场上购买的半成品、组装作品不得参与展示。

2.采用现场制作方式进行,作品规格不超过40cm×40cm×40cm,限时2小时。

3.展示分组:

小学组:3至6年级分年级设立展示组 

中学组:初中和高中合为一组

摄影:

(一)展示规则

1.活动采取现场命题、取景、拍照的方式进行,每位参与者从现场拍照的作品中选出2张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交。

2.摄影器材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拷贝作品的存储卡由学生自备(相机内的存储卡应为空白无其他照片)。现场自行挑选拷贝未经处理的原始电子版照片2张,上交拷贝,其余删除,超过2张视为作废。

3.展示分组:

小学组:3至6年级分年级设立展示组 

初中组:7至9年级分年级设立展示组

高中组:高中各年级合为一组

注:相关报名要求由本班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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