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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教育部推介四平市中小学人事评聘改革新模式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5年 09月 20日 浏览: 打印

  9月16日,吉林省四平市在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中成功试行的“评聘结合”模式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人事部、教育部在此联合召开现场座谈会,积极评价这种中小学人事评聘改革新模式,并向各地进行推介。人事部副部长王晓初,吉林省副省长陈晓光,教育部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李卫红以及来自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教育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现场座谈会。

  四平市所进行的评聘结合试点从2004年10月开始,它的主要内容是,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不再由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相关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而是改由教师所在学校按规定程序根据教师考核结果和相关条件进行直接聘任,聘到哪个岗位,就任哪个岗位的职务,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在具体考核上,四平市坚持从三个层面入手:一是基本素质考核,包括教龄、学历、任职年限、行政职务等;二是“一评三考”结果;三是工作业绩、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等。其中,“一评三考”的结果所占比例最大,达到总分的40%,它包括师德评价、专业素质考试、教学过程考核、教学实绩考核。这种新的考核体制在更大程度上注重了对教师实际的德与能的考查,改变了以往过分重视资历重视论文论著的状况。

  李卫红在现场座谈会上讲话指出,加快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是当前国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迫切要求。扎扎实实地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进而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孩子的教育问题,社会牵动面非常大。同时,加快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迫切要求,只有不断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事制度,才能不断吸引优秀教师从教,激励教师不断进取,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保证。

  李卫红强调,吉林四平的评聘合一改革,取消任职资格评审,实行评聘完全合一,通过以“一评三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核确定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强化学校责任和教师岗位聘任,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和合同管理,向转换中小学教师任用机制迈进了一大步,符合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也符合国家关于教师职务制度改革的方向。她希望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总结经验,选择一些具备条件的省份和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建立“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中小学教师聘任制。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5年9月17日